據最高法網站22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支持和保障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的意見》《關於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的意見》。其中提出,完善前海合作區國際商事審判組織體系,支持在前海合作區進一步健全完善國際商事審判組織體系,構建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處理國際商事糾紛體制機制,打造粵港澳商事審判優選地。

另外,完善域外法查明和適用機制。支持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人民法院設立域外法查明機構,重點加強包括葡語系國家(地區)、澳門在內的域外法查明服務,支持境內外法律專家在橫琴法院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協助。支持橫琴法院申請授權試點探索域外法適用機制,在不違反我國法律基本原則或者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允許在橫琴合作區註冊的港資、澳資、台資及外商投資企業協議選擇域外法解決合同糾紛,或者適用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和國際商事規則化解糾紛。

據此前報道,2021年9月5日、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向社會公開發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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