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1日發布一批保護商業秘密典型案例。數據統計,2019年至2021年,廣東法院共審結各類保護商業秘密案件566件,其中,刑事案件71件,民商事案件495件。

廣東高院在當日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4個民事、2個刑事案件,涉及信息傳輸、計算機軟件、製造業、進出口貿易、新能源等行業商業秘密的保護。這批案例涉及的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包括秘密下載軟件原始碼、披露家用電器發明專利技術、非法使用具有重要商業資源信息、竊取新能源技術參數、盜取智能終端電路原理圖及通訊技術設計方案等。

其中,在「維諦公司訴李某亮、貝爾公司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中,維諦公司系提供供配電方案的國際知名企業,EPM軟件和EXS軟件是維諦公司專門為其特定UPS產品所獨立開發的軟件系統,並將兩款軟件系統的開發計劃、方案等過程文件及原始碼等開發成果作為公司的核心機密進行管理。

李某亮在維諦公司任職期間,以他人名義成立貝爾公司,並教唆、引誘維諦公司其他員工通過U盤啟動等方式將上述軟件的相關原始碼秘密下載並帶出維諦公司,通過微信、郵件等方式披露給李某亮,並使用於貝爾公司的軟件產品。維諦公司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李某亮、貝爾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開支100萬元。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維諦公司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其對涉案軟件原始碼通過硬件物理隔離及軟件技術手段採取了保密措施,並充分陳述該技術信息與公知領域相關信息的區別所在,同時通過大量證據合理表明其商業秘密被侵犯。

此外,「美的公司訴劉某斌、第三人志高公司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中,法院根據技術特徵比對確認被告侵害美的公司技術秘密,認定使用他人技術秘密申請發明專利構成不正當競爭,判處賠償原告損失80萬元;「番高公司訴格霖公司、彭某泉、馮某儀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中,關鍵客戶信息作為重要商業資源,法院認為是商業秘密予以保護。

[責任編輯: 楊穎婕]
來源: 香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