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8月17日电 (王坚 余丽颖)据广州市南沙区政府17日消息,《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将有力支持跨境电商和国际集拼分拨业务在南沙发展,为南沙培育外贸新动能。
记者从南沙开发区口岸办获悉,2021年上半年,南沙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15亿元,国际中转集拼进出口额8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7%、66.32%。
记者了解到,2021年五月,南沙区出台促进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在南沙开展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等业务的企业给予奖励。此次印发的《实施细则》对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操作办法作了明确。
南沙区政府介绍,这一政策适用于从事跨境电商业务、国际集拼业务的南沙企业。在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方面,南沙区将对年度实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BBC)增长的企业给予奖励,其增长部分按每票0.4元给予奖励;对于年度实现跨境电商直购(BC)进出口增长的企业,年均单票货值达100元以上的,根据年均单票货值不同,其增长部分按每票0.2元或0.4元给予奖励。
其中,企业进出口业务量上年度低于50万票的,以50万票作为基数。当年度进出口业务量低于50万票的不予奖励。年度实现进出口业务量指经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的年度统计总票数。
而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出口集拼分拨业务,南沙区将按集装箱的货值进行分档扶持。扶持标准共分为五档,每箱进出口货值小于5万美元的可获100元人民币扶持金额,大于等于5万美元小于8万美元的可获600元扶持,扶持金额根据每箱进出口货值的增加而依次上调,每箱进出口货值大于或等于15万美元的为扶持标准的最高档,扶持金额为1500元。(完)
责任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