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印發《深圳市個人破產信息登記與公開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自2022年1月10日起正式實施。

2021年3月1日,國內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以下簡稱《個破條例》)正式實施,國內首家破產事務管理機構「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掛牌成立,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帶來了「福音」,但同時也要防範個人破產制度實施可能產生的問題,比如債務人通過不法手段,偽造「假破產」,達到「真逃債」。

《暫行辦法》通過規範個人破產信息登記、公開及相關活動,提升個人破產案件辦理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債權人知情權,形成破產監督合力,有效防範破產欺詐,進一步推進個人破產制度試點改革向縱深發展。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破產事務管理部門登記、公開的個人破產信息涵蓋整個破產辦理程序,包括個人破產案件受理、審理、考察期或重整計劃執行期、和解協議執行期等階段。

【責任编辑:  朱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