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訂的《廣州市企業轉貸服務中心暫行管理辦法》獲廣州市金融監管部門批覆,並由廣州金融發展服務中心負責開始實施,進一步支持企業發展,緩解企業短期資金周轉壓力。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主要是針對相關企業、銀行新的市場需求,在原行轉貸服務的基礎上,增加跨行轉貸服務(即企業的新舊貸款分屬不同銀行)相關內容,以及在銀行(即辦法中合作銀行)、小貸公司、典當行(即辦法中合作機構)參與轉貸業務的基礎上,增加擔保機構作為轉貸業務參與方。

據了解,目前市場上跨行轉貸成本普遍為轉貸金額的3%以上,按次計收。轉貸服務中心新增的跨行轉貸服務,轉貸成本僅為轉貸金額的0.6%,按次計收,相較市場同類型產品,有效降低企業的跨行轉貸成本。其次,跨行轉貸的時間周期普遍較長,期限從2到3個月不等,轉貸服務中心新增的跨行轉貸服務,時長縮短至30到45天,有助於緩解企業資金周轉壓力。

此外,轉貸服務中心跨行轉貸服務還將確保新的經營性貸款資金用於歸還原經營性貸款,規範跨行信貸資金用途,防範經營性貸款資金流向房地產市場。

[責任編輯:朱劍明]
資料來源:香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