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發布會,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和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現場解讀《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簡稱廣東3.0版「促進就業9條」)。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李榕濱表示,現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創業和就業兩方面,扣減標準分別為14400元和7800元。

「3.0版促進就業9條」提出要實現重點群體稅收優惠免申即享。有哪些稅收優惠?「現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創業和就業兩方面。」李榕濱表示。

在創業方面,對重點群體人員創業給予限額減稅政策。重點群體人員包括持有《就業創業證》的以下四類人員:1.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2.應屆高校畢業;3.零就業家庭勞動年齡內登記失業人員;4.城市低保家庭勞動年齡內登記失業人員。這四類人員創辦個體工商戶的,可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的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在就業方面,對招用重點群體人員就業的企業給予限額減稅政策。企業招用持有《就業創業證》並且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可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以每人每年7800元限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李榕濱解釋,這裏14400元和7800元的扣減標準都是在國家規定標準基礎上按最大上浮幅度確定,即「能減則減」頂格給予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多條更有力度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減稅政策,這些政策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是可以疊加享受的。「就是說,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既可以享受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普惠性減稅政策,也可以享受對創業就業的限額減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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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