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個人破產條例實施情況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實施一個月以來的工作情況,並公布個人破產申請及首月案件相關情況。深圳中院副院長龍光偉出席發布會並介紹了深圳個人破產制度建設進展、個人破產申請及首月案件情況,深圳破產法庭庭長曹啟選出席發布會並回答記者提問。
據龍光偉介紹,自3月1日個人破產條例正式實施以來,深圳中院訴訟服務大廳立案窗口每日接待超過10批次個人破產申請諮詢,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深圳破產管理人協會也同步收到大量電話和現場諮詢,諮詢量呈穩步遞增趨勢。截至3月31日,個人破產實施首月,深圳中院共收到260件個人破產申請,其中重整申請17件,和解申請8件,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清算9件,材料審核、申請面談和受理立案等工作有序開展,個人破產條例實施順暢,配套機制建設初具成效。
龍光偉還介紹了個人破產條例實施首月重點工作進展:一是個人破產綜合應用系統運行順暢。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導支持下,深圳中院著力開發打造的全國首個個人破產綜合應用系統「深破繭」,在2021年3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該系統上線運行以來,日均訪問量近2000人次,其中「深破繭」小程序累計訪問24091人次,個人破產案件信息網累計訪問30138人次。
與此同時,個人破產府院聯動機制平穩對接, 個人破產申請審理有序、穩步推進。
龍光偉還介紹了首月案件的有關情況,按照「先易後難、穩妥推進,重整和解優先、案件類型全面」的原則,根據申請人面談情況以及材料完備程度,優先受理了8名個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正式啟動破產申請審查程序。這8個案件,從申請主體來看,主流為中青年人,全部有創辦企業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經歷,符合條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宗旨;從申請目的來看,7名債務人當前仍在工作,有清償意願,大多希望通過重整、和解方式紓緩債務;從債務規模來看,大多數債務人負債為幾十到一兩百萬不等,負債在300萬以上的僅1位,與企業破產案件相比,債務規模相對較小。下一步深圳法院將在上級法院的指導下,推動個人破產案件審查審理的規範化。針對個人破產申請的各類情況,強化個人破產申請前諮詢輔導機制,進一步明確個人破產案件的受理標準,推動個人破產案件審理繁簡分流,研究完善個人破產庭外和解制度,通過府院聯動機制,健全個人破產事務配套制度,確保個人破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持續落地見效。
隨後,深圳破產法庭庭長曹啟選就人民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個人破產申請特點、個人破產「首案」的產生、申請中發現的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記者 姚志東)
[責任編輯:薛正軒]
資料來源:香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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